关于遴选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校内大创园的通知

发布者:许栋发布时间:2026-03-13浏览次数:14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进一步扶持我校师生创新创业,学校整合校内资源在钱塘和南浔两个校区建设校内大学生创业园,现面向在校师生及毕业五年内的校友公开招募入驻团队。

一、空间概况

钱塘校区大禹空间:位于浙水院生活区西润楼三楼,总面积1300㎡,提供开放工位40个和25-120㎡独立办公空间15个。大禹空间面向校内学生、教师和校友,聚焦成熟项目加速,以成熟项目孵化与加速为导向,提供企业“全生命周期”服务。

南浔校区青创空间:位于浙水院南浔校区精弘楼四楼,总面积400㎡,提供开放工位50个,无独立办公空间。青创空间仅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,聚焦竞赛项目和种子项目培育,以创业启蒙与能力培养为核心。

二、配套政策

1.租金减免:在校学生项目团队无需缴纳房屋租金,免费使用。教师和校友项目可申请入驻大禹空间,因大禹空间第三方运营服务招标尚未完成,租金等有关事宜需等招标结果确认后进一步明确。

2.空间设施:配备齐全的小型项目讨论室、多功能会议室、商务交流等公共设施服务,空间全方位覆盖无线有线网络。

3.创业辅导:定期开展创业培训,聘请创业导师开展陪跑服务,提升创业成活率。

4.服务支持:为入驻企业提供法律服务、政策申报服务、财务服务、投资对接和人力资源等一系列服务。

5.资金支持:对在校大学生入园项目,给于一定的创业前期资助。

6.其他补助:对符合相关政府优惠补助条件的,还可协助其申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、科技创新奖励等。

三、入驻要求

1.遵守《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空间管理办法》,服从运营中心管理,保证用水、用电、财产和人身安全,对出现安全事故的团队,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。

2.为实现校内场地、资源的充分利用,入驻协议一年一签,创新创业学院对入驻团队实行严格考核体系。半年为一个考核周期,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实行退出机制,创新创业学院有权终止入驻协议。

四、入驻条件

1.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;教师、毕业五年内校友申请空间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,且法定代表人股权不得少于10%,水院师生团队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/3;

2.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,不得违反法律法规、行业行规、校纪校规;项目内容不涉及能产生负面影响的商品、平台及管制类行业(如教培行业、数字金融行业等),严禁宗教传播类、舆情敏感类、安全风险类、金融娱乐类、餐饮小吃类等类型项目。

3.创业团队应具有较好的创新意识、市场开拓能力、团队合作能力以及财务风险能力;

4.创业项目须真实、健康、合法,抄袭、盗用、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,一经发现,取消入驻资格;

5.同等条件下,已获得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并取得省级以上奖项的项目,参加学校创业培训班、训练营结业学院优先考虑入驻。

五、申报流程

1.申请时间一般为上学期的三至五月、下学期的九至十一月;每月20号前后提交申请,申报项目满5个,每月25号前后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召开项目论证会,不足5个,顺延至下个月一起评审;论证通过后次月1号组织入园,具体申报时间以创新创业学院通知为准。

2.申请人需按时提交《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请表》(见附件)身份证、学生证(学位证)、教师证明复印件等申报材料。

3.入围团队经公示无异议后,正式入驻校内大学生创业园,逾期一周未办理入园手续,视为自动放弃资格。

4.大禹空间项目入驻申请及管理,须待资产经营公司招标完成后另行明确。

六、申报方式

请有意申请者填写申请表,于申报月20日16:00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279684522@qq.com,邮件主题:负责人姓名+项目名称+手机号;纸质版材料交至河长大厦5楼创新创业学院505办公室,一式叁份。

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电话及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发布,请申请者持续关注。

联系人:陈炜栋;   联系电话:15988359242。

 

 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申报书.docx